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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里的“枫”景丨向校园欺凌说不
——法护“青芽” “未”来可期

来源: 黄陂法院 时间: 2024-04-08 09:59 点击量: 156

为进一步提高未成年人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杜绝校园欺凌、霸凌事件发生,4月3日,长轩岭人民法庭干警走进长轩岭小学开展以“拒绝校园欺凌,你我携手同行”为主题的 “法护青芽”系列入校普法活动,与该校180余名师生共同学习探讨如何预防校园欺凌,用法治力量护“未”成长,切实增强青少年的法治意识,提高青少年依法自我保护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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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法官以校园欺凌案件引入,深入浅出地向同学们讲解了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的主要表现行为及特点、校园欺凌高发时段和高发区域、校园欺凌的危害及后果、如何应对校园欺凌等,引导同学们勇敢对校园欺凌说“不”。 提醒同学们当遭受侵害时要学会自我防护,避免受到激烈的伤害,同时要及时告诉老师、家长,寻求他人帮助,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不做受害者、不做欺凌者、不做附和者或冷眼旁观者。


此外,法官为现场参与活动的同学们发放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宣传折页,积极与同学们互动,增强了同学们的参与感。 



实施严重的校园欺凌行为会不会被判刑?”

遭受校园欺凌后可以获得哪些赔偿?”

受到同学欺凌还手是否属于正当防卫?”


面对同学们的提问,法官耐心地逐一解答,通过现场的讲解与互动,同学们对法律知识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在轻松愉快的环境中学到了该如何预防校园欺凌。


宣讲结束后,授课法官与老师及学校有关负责人就校园欺凌防治工作进行了交流,对今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共同呵护学生健康成长等工作进行了沟通,学校表示法官通过通俗易懂的语言让同学们更好地理解了校园欺凌的危害,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同学们纷纷表示此次课堂受益匪浅。


下一步,长轩岭人民法庭将常态化开展“法护青芽”普法宣传活动,以防范校园欺凌、霸凌及未成年人保护为重点,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将法律知识呈现到学生面前,进一步引导学生们从小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学会自我保护,提高法律素质,做一名严于律己的守法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