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项目动员部署会精神和全省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推进会精神,持续推动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6月17日,黄陂法院召开“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推进会,院机关相关职能部门及各人民法庭负责人参加会议,党组书记、院长刘卓然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政治部通报了2024年1-5月“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活动进展情况。各人民法庭负责人就工作推进情况,并结合自身情况及短板不足对下一步工作计划发言。
刘卓然院长指出,全院各人民法庭要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树牢新时代能动司法理念,积极创建具有鲜明特色的“枫桥式人民法庭”,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各人民法庭要盯紧目标任务、高度重视,高效落实审执一体化、信息调研、典型案例、司法建议等工作,以更高站位、更严标准、更实举措开展好创建工作,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是要深刻认识“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活动的重大意义。必须把“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落到实处,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省市两级法院的工作部署,把“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抓得更紧更实,不断推动提升人民法庭审判工作现代化。
二是要准确把握“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活动的工作要求。“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活动聚焦政治建设、源头治理、非诉解纷、执法办案、群众工作、基础建设等6个方面,通过对标对表抓实创建标准,结合辖区地域特色、文化特点和经济发展程度,推动人民法庭整体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三是要强化落实“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活动的责任担当。各人民法庭要把争创“枫桥式人民法庭”作为重点工作,统筹谋划、高位推进,要主动融入党委领导的基层治理大格局,加强与辖区党委、司法局、妇联、工会等各职能部门及各调解委员会的协调联动。要深入梳理短板和不足,将工作做细做实,及时总结经验教训,真正将矛盾化解在诉前、化解在基层,积极争创“枫桥式人民法庭”,全力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