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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万巨额标的 九天高效执行

来源: 黄陂法院 时间: 2018-04-25 09:46 点击量: 2232

4月18日下午,南昌某建筑公司将一笔1600余万元巨款存到已被黄陂法院冻结的账户,自此,我院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执行案件款在9天内全部到位,近期,我院执行人员将赴南昌扣划该笔款项,届时该案将圆满执结。

2014年3月,武汉某物资公司与南昌某建筑公司签订了钢材供销合同,并依照合同约定向南昌该公司提供钢材,但之后南昌该公司一直未依约向武汉该物资公司支付全部货款。是此,2017年3月,武汉该物资公司诉至黄陂法院。经黄陂法院审理,判决由南昌该公司向武汉该物资公司支付货款及违约金1600余万元,担保人肖某承担连带责任。判决生效后,2018年4月8日,权利人武汉该物资公司向黄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月9日立案后,执行局承办人员在基本了解案情后,当天立即采取行动,一方面向被执行人南昌该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督促其及时履行生效文书义务。另一方面同步进行网络查控,发现被执行人有三个银行账户上有余款近700万元。承办人立即对其中两个账户进行了网络冻结,而另一家地处江西的某银行不支持网络冻结,承办人当机立断,4月10日上午即赴江西南昌,现场冻结被执行人在该银行的存款400余万元。

由于被执行人未主动履行义务,已冻结金额也不足以兑现申请人执行人的权益,4月13日,承办人再次进行网络查控,发现被执行人另外10个账户余额有变动,于是承办人片刻不耽搁,立即对上述10个账户进行了冻结。南昌该公司名下13个银行账户全部被法院冻结,而这13个账户包括了该公司发放工程款、营运、税务等全部资金,冻结后该公司日常运营受到极大影响。于是,4月17日,该公司终于顶不住压力,主动联系我院承办人,表示愿意履行义务,承诺将案件款1600余万主动存入被冻结的账户之一,请求解封其他账户。4月18日下午,承办人再次查询,确认上述1600余万元已如数到账。由于承办人快执快办,该案从立案到1600余万元款项到账,仅仅用了9天时间,快捷、有效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