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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纸裁定解数年之扰 黄陂法院实质性解纷获当事人锦旗致谢

来源: 黄陂法院 时间: 2025-10-17 17:51 点击量: 455

近日,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法院收到一面写有“披甲执锐护正义法槌起落守天平”的锦旗。赠送锦旗的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被告,她由衷感谢我院前川法庭席悦法官审判团队凭借精湛的业务能力和高度的责任感,精准识别并裁定驳回一起典型的重复起诉案件,使其从长达数年的无理诉讼纠缠中彻底解脱,合法权益得到终局性保障。该案是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法院深化诉源治理、强化裁判既判力、坚决防止滥用诉权、维护司法秩序与效率的典型案例。


案情回溯:

款项虽清,讼累未休

原告与被告曾系同事。此前,被告因购房向原告借款,后已全部偿还完毕。然而,原告却坚持认为被告未还清借款,自2022年起先后向武汉市多家法院数次提起诉讼。2023年经我院依法审理,查明款项已清偿的事实,判决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判决生效后,本应案结事了。原告却以提高诉讼请求金额的方式就该笔款项再次起诉。连续的应诉给被告造成了巨大的精神压力与生活困扰,数年不堪其扰。


法官明断:

穿透形式抓实质,精准适用“一事不再理”

 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高度重视,并未局限于审查诉讼请求金额的变化,而是对案件进行了穿透式审查。通过仔细梳理前后数案的全部卷宗,发现尽管起诉的金额有所增加,但其诉讼标的、所依据的事实与法律关系,与前次已生效判决所审理的民间借贷纠纷完全同一。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七条规定,后诉与前诉当事人、诉讼标的、诉讼请求相同或相反,构成重复起诉。本案中,原告在生效判决已就其借款诉求作出实体驳回后,再次基于同一基础事实和法律关系提起诉讼,实质是对同一争议的重复寻求处理,不仅违反“一事不再理”的民事诉讼基本原则,也构成对司法资源的浪费和对对方当事人权益的侵害。


一锤定音:

裁定驳回起诉,树立司法权威

基于上述清晰的法律判断,为维护生效裁判的既判力和司法权威,避免当事人陷入无休止的讼累,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该裁定一经作出,原告未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现裁定已发生法律效力。这标志着这场持续数年的诉讼缠斗彻底终结,一纸裁定,终局性地化解了双方纠纷,也践行了反对重复起诉、防止滥诉行为的司法理念。


 案结事了:

锦旗印证司法为民初心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裁判的权威源于公正。本案的妥善处理,是我院始终坚持“如我在诉”的理念,用心用情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的缩影。


下一步,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法院将继续秉持司法为民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精准识别和规制滥用诉权行为,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以高质量的司法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