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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陂法院提出三点意见落实区人大常委会五届四次会议精神

时间: 2017-07-25 15:11 点击量: 879

5月27日上午,区人大常委会召开五届四次会议,审议区法院2016年度办案质量检查工作情况。为认真落实会议精神,区法院迅速召开专题办公会,研究贯彻措施。

会议认为,区人大常委会创新办案质量检查方法,组建律师专家团队参与案件质量检查,对区法院办案质量提出了更新更高要求,有利于我们变压力为动力,进一步严格依法、公平公正办理好案件,提高案件质量。我们要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的宪法监督,主动适应新变化,积极谋划工作举措,提升审判执行工作水平。会上,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俞薇提出三点意见。

一是要高度重视区人大常委会的意见建议。要把会议精神传达到每一名干警,始终牢记执法办案是法院一切工作的中心,办案质量是法院一切工作的生命线,切实把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二是要分层次、立体化做好案件质量的日常评查工作。首先,要发挥好案件质量评查委员会的作用,每季度对发改案件进行一次评查,切实做到一案一表,问题和案件对应,责任和承办人对应;其次,分管院领导要认真落实案件质量讲评制度,及时掌握分管部门的审判执行工作情况,定期对分管部门的案件质量进行讲评;第三,要开好法官会议,对疑难复杂、把握不准的案件,一定要在法官会议上多讨论,发挥集体智慧,提升案件质量。

三是要加强执法办案的制度化、标准化建设。执行工作是今年全院工作重点,一定要按照市法院的执行实施案件办案指引,把每个环节、每个节点的工作要求落实到位。监察室要继续按照年初工作计划,每月向院党组汇报执行工作的监督情况。抓好统一案件裁判标准工作,全体办案法官要认真研究最高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省高院发布的典型案例和市法院发布的参考性案例精神,统一裁判标准,如果对三类案例中类似案件的处理有错误,将严肃追责。研究室、审管办要及时把上级法院发布的三类案例汇编成册,印发给全体法官,方便法官学习领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