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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的力量

来源: 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法院 时间: 2015-04-02 09:06 点击量: 12055

   

法官的力量
  美国著名法学家哈罗德•伯尔曼曾经说过,“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形同虚设”。在维护法律信仰的过程中,无论是在法律的制定还是在法律的实施环节,常怀敬畏之心无疑是最基本的要求。有这样一群人,他们或年至耄耋,或初出茅庐,或庄重严肃静坐于法台之上,或悉心调解奔走在地头田间,他们有一个共同的名字——法官。在维护法律信仰的过程中,法官不仅是用敬畏之心,更是用实际行动,展示自己的力量,发挥自己的作用。
  中国人对法官的认识更多的来自于国外以及港澳台地区的影视剧中。在很多人的记忆中,法官一定是知识渊博的老者,头戴马尾假发,身着长袍服饰,端坐高台之上。以至于在实际生活中很多第一次参加诉讼的当事人或旁听人员在庭审时诚惶诚恐惴惴不安,开口闭口“法官大人”,庭审结束后甚至会小心翼翼的询问“怎么法官在开庭时没有佩戴假发或者帽子”。

  法律的神圣不应当仅仅体现在法官的居高临下气宇轩昂上,更应当在法官看似平凡和重复的劳作中润物无声。一方面作为行使审判权的法院工作人员,法官的言行举止必定受到相应的约束,但另一方面作为普通公民,法官在履职之外同样也是法律实施的对象。英美法系的法官属于“文化界的巨人”,或被称之为“慈父般的人物”,有很多法官不仅知名于自己的国度,还闻名于世界范围,例如曼斯菲尔德、马歇尔、阿尔弗雷德•汤普森•丹宁等,他们代表了一批英美法系的优秀法官,不仅在职业生涯中审理了无数经典案件,而且废除了落后的制度,制定了良好的规则,推动了社会的进步。中国的法官被公众认知并尊重,更多的原因则是来自于法官对公平正义与清正廉洁的恪守,特别是基层法官数十年如一日的坚守与对邻里左右细微琐事的执着,例如宋鱼水、韩志刚、翟树全、郑小红等,他们代表了无数坚守在审判执行第一线的中国法官。

  中国法官在维护法律信仰过程中的力量,首先体现于审判执行的具体工作中。中国的法官队伍,人员结构复杂,既有部队转业干部,也有来自于教育、政府等系统的人员,还有接受了高等教育的科班学生,更有法学专家等专业型人才。也许出身不同,但大家却在各自的岗位上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努力不懈,即通过审判执行等活动化解社会矛盾,推进法治进步。也许有的人会认为,在这个过程中大量的法官特别是基层法官面对的都是具体的案件,何谈推动社会的法治进程,提升公众的法律信仰?殊不知“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正是大批一线法官通过日复一日的劳作使越来越多的人在具体的案件中或维护了自己的权利,或受到了相应的惩处——无论结果如何,法律的信仰却在潜移默化的被认识和接纳。

  中国法官在维护法律信仰过程中的力量,还体现于法官个人魅力对周围人群的感染。法官作为社会公民,在生活中同样扮演着各种各样的角色,他们也有自己的家庭,也有自己的好友亲朋。在很多人的心目中,法官基于自己所从事的工作,一定最守规矩甚至有些刻板,殊不知规则正是无数法官在生活和工作中有意无意坚守的第一准则。一个有良知和修养的人,绝不会在他的法官朋友拒绝了他的不合理或不合法诉求后而记恨于他的这位高尚朋友。法官常常将自己的工作准则运用于生活之中,例如公正、责任、廉洁、效率、宽容、服务等,这些工作准则同时也是社会公众所认可的美德,而这些美德正在通过无数法官的个人魅力影响更多的人。

  当然,在看到无数优秀法官在用正能量影响社会的同时,无法回避的问题即出现在法院系统的违纪违法案件,这些不光彩不仅给法官形象带来了损害,更给法院公信力造成了重创。法官队伍的一些害群之马,以权谋私、贪污腐化、道德败坏,使队伍蒙羞,使公众瞠目。法官违纪违法之所以更触目惊心和令人发指,根源在于公众对于司法清廉和法治效能的高度期望,公众期望司法活动能更好的解决社会矛盾,同时公众也怀着对法律的敬仰期待法官的清正廉洁,因此当法官不能恪守基本规则时,公众的失望和愤怒之情便会远远高于对其他公职人员的违纪违法行为。

  一个人的力量看似有限,却往往没有穷尽。维护法律的信仰,需要每一位法官的努力,无论你是否能给自己中肯的评价,但至少请不要忽视自己的力量,不要嘲讽他人的执着。在你身边有无数的人,他们正坚守着内心的良知,无愧于闪光的法徽,他们正在以微小的力量毫不察觉地改变社会。从现在开始,和他们一道,做一个你理想和愿景中想成为的人,因为——你有意想不到的力量,只要你愿意,你就可能成为这样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