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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巧妙促调解 一朝化解12起案件

来源: 黄陂法院 时间: 2020-05-21 10:20 点击量: 789

2020年5月11日上午9点至12点30分,黄陂法院盘龙城法庭通过庭前调解,成功化解12起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在节约诉讼成本、提高办案效率的同时,减轻了当事人诉累,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12起案件被告为某健身公司,原告均为该公司会员,因该健身公司分店停止营业,合同约定的原公司分店经营的“游泳”服务项目亦停止营业,分店会员不愿意迁至已无“游泳”服务项目的总店,双方多次协商退卡退钱未果而诉至法院。承办法官阅卷后认为,该系列案涉案金额虽不大,但涉案人数较多,案外还存在大量潜在的利益群体(会员)并未参与到诉讼中来,且因受新冠疫情影响,健身公司至今未开业,客观上存在较大损失,故决定组织庭前调解,化解矛盾。初始,公司负责人以武汉疫情尚未解除为由不同意回武汉开庭,因公司负责人不愿回汉解决问题,承办法官眼见12名当事人心生不满,个别人情绪激动,即利用其亦是该公司会员的身份,一方面与各原告交心谈心,稳定当事人情绪,另一方面多次与该公司负责人进行电话沟通,从其公司管理上存在的不足聊到公司发展前景,及服务合同所存在的问题,帮其分析该批案件的判决对其公司未来发展可能产生影响的,说服公司负责人从湖北咸宁赶回武汉调解。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根据不同个案,综合考虑当事诉讼成本,包括时间、精力以及疫情期间的风险,制定不同的调解方案;对健身公司则承诺在其恢复营业后对其提供法律帮助,助其规范公司管理,经过约2个半小时调解,12起案件全部达成调解。

疫情以来,民商事纠纷日益增多,为了有效化解纠纷、助推企业复工复产,盘龙城法庭秉持调解优先原则,始终将调解贯穿在民事审判各个环节,不断提高调解服务意识、探索调解艺术、丰富调解手段,力争更多的案件通过调解得到圆满解决,从而维护辖区社会稳定,促进辖区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