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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陂法院发出首份刑事家庭教育指导令 “未”爱护航

来源: 黄陂法院 时间: 2024-08-30 16:06 点击量: 346

家庭是人生的第一个课堂,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良好的家庭教育是一个孩子健康成长的重要保障。

近日,黄陂法院依法向一起盗窃案件中两名未成年被告人的监护人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督促监护人履行家庭教育责任,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案情回顾:被告人李某、张某实施盗窃行为时系未成年人,法官在办理案件时发现,李某的父亲因精神疾病在精神病院住院,其母亲忙于生计,李某初中毕业后无业在家。张某的父母离异,父亲重组家庭,平日工作繁忙。两个未成年人的共性问题都是因家庭教育的缺位,未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金钱观,辨别是非的能力较弱,法律意识淡薄。同时与不良少年结交,养成了不良习惯,从而走上犯罪的道路。

    针对监护人在家庭教育中怠于履行主体责任的情形,黄陂法院依法发出了《家庭教育指导令》,要求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职责,积极引导,加强沟通,承担起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为子女创造健康的成长环境。

    二被告人的监护人认真阅读后签下该家庭教育指导令,诚恳表示:“因为家庭原因我每天早出晚归,对孩子疏于管教。孩子犯了错误我们有责任,我们将吸取教训,按照《家庭教育指导令》要求,和孩子多交流沟通,切实做好家庭教育,履行监护责任。”

    法官寄语: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不仅关系到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也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长远发展。“问题少年”背后的问题是复杂的,但教育、感化,让孩子们不走上违法乱纪的道路是我们持之以恒的工作。

    今后,黄陂法院将继续主动延伸司法职能,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在惩罚和宽容之间找到平衡点,以教育、感化未成年人和督促家长履行教育责任双向发力,引导全社会关注未成年人成长,切实承担起对未成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