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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陂法院总结院领导办理发回重审案件工作经验促进案件质量提升

来源: 黄陂法院 时间: 2019-01-18 10:10 点击量: 1030

1月16日,黄陂法院召开审判委员会会议,总结 2018年度院领导办理发回重审案件工作。会上,入额院领导对其承办的发回重审案件,从审理程序、查明事实、法律适用等方面逐一查找分析问题和不足,审判委员会委员集思广益,对导致案件发回重审因素分类型归纳总结并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该院党组书记、院长俞薇表示,将继续坚持和完善院领导办理发回重审案件机制,认真总结相关工作经验,促进案件质量进一步提升。

2018年初,黄陂法院为深入落实司法责任制,充分发挥院领导对提高办案质量的示范引领作用,经院党组充分研究后,决定实行院领导带头办理发回重审案件机制,要求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发回重审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切实履行审判监督职责,以办理发回重审案件为载体,大力开展“亲审亲评”工作,在实际办案过程中深入了解案件原审办理细节,直观审视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督促全院法官规范办理案件,提高办案水平。2018年,该院入额院领导共办理案件415件,其中发回重审案件42件,取得了较好的办案效果。

下一步,黄陂法院将继续围绕提高案件质量,把院领导办理发回重审案件和案件评查、审判委员会制度改革有机结合,努力将院领导办理发回重审案件工作打造为黄陂法院的特色亮点。一是继续坚持和完善院领导办理发回重审案件机制,院领导办理发回重审案件,既可以让院领导直面案件本身问题做到心中有数,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分管部门案件质量监管,也可以督促警示全院法官公正规范审理案件,该院将不断坚持完善该项工作机制并使之常态化、规范化。二是以审委会、专业法官会议为载体,做好案件评查工作,对类案问题进行分析总结,统一裁判尺度,积极构建裁判尺度及审判思路不统一的甄别梳理机制,保障法律适用的正确性和统一性。三是不断深化探索,积极推进审委会制度改革,科学履行审委会总结审判经验、加强审判管理、监督指导审判工作的重要职能,为法官正确适用法律、统一裁判尺度提供有力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