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新闻中心 > 工作动态

“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丨黄陂法院召开 “枫桥式人民法庭” 创建工作推进会

来源: 黄陂法院 时间: 2024-03-26 10:27 点击量: 187

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法院关于“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项目动员部署会精神和全省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推进会精神,全面推进本院 “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3月25日,黄陂法院召开“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推进会。党组书记、院长刘卓然出席会议并讲话,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黄雯,审委会专职委员邱先元,院机关相关职能部门及各人民法庭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宣读了黄陂区人民法院《关于积极参与“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活动的工作方案》。各人民法庭围绕创建工作分析问题、汇报创建工作计划。

  

刘卓然院长对“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一是要统一思想 提高认识

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目标任务。要深刻理解全国“枫桥式人民法庭”申报创建重大意义,抓实公正效率,全面深化创建活动。要把“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落到实处,结合黄陂法院法庭数量和基础优势,庭庭参与、庭庭争创。

 

二是要明确目标 紧盯任务

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的核心要求就是要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前端,做好诉源治理,要对照六大方面考评标准和二十项考评指标,主动谋划、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扎实推进各项创建工作。

 

三是要搭建平台 健全机制

各人民法庭要与辖区党委政府建立紧密联系,根据自身特点,通过向基层靠拢,与街道、社区、工会等基层治理力量合作,积极参与基层治理,在服务基层治理的过程中完善工作方式,探索长效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四是要突出特色 擦亮品牌

各人民法庭要充分了解辖区的情况、案件特点、存在的风险点等,紧紧围绕街道党委工作需求,因地制宜发展自身的工作特色,坚持能动司法理念,积极服务于基层社会治理,不断积累优良经验,并逐步形成有影响力的人民法庭品牌。

 

五是要统筹力量 加强配合

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责任,在基础建设、信息化建设、安防安保、典型案例、媒体宣传、荣誉评选等方面服务于“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形成工作合力,开拓工作视野,打通工作通路,使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能够落地有声,形成正面影响。

 

六是要狠抓落实 确保成效

各部门的工作要对标对表,梳理差距和不足,将工作做细做实,让工作效果能反馈到人民群众的真切感受上,真正将矛盾化解在诉前、化解在基层,以争创“枫桥式人民法庭”助推人民法庭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