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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千元欠款,谁来还?

来源: 黄陂法院 时间: 2024-12-23 16:14 点击量: 282

六年前,王女士生前遭遇车祸,申请了社会救助基金,某保险公司为其垫付了医疗费。2024年,该保险公司查账时,发现王女士还有部分钱款尚未归还,遂将王女士告上了法庭。黄陂法院调查过程中,了解到王女士多年前因病去世了,保险公司很有可能要不回这笔欠款。在法院的释法说理中,王女士的女婿主动支付了余下1000元欠款。

2018年4月,王女士骑电动车外出途中,与一辆小轿车发生碰撞,造成王女士受伤。当时,王女士因家庭经济状况原因,紧急向武汉道路救助基金提出了申请,某保险公司为其垫付了抢救费用3.6万余元。经过治疗,王女士身体好转出院,并且获得了赔偿。后来,某保险公司联系王女士,要求其归还之前垫付的医疗费款,王女士陆陆续续还了3.5万多元,此后没有讯息了,还剩1000元欠款未支付。按照规定,该保险公司定期整理一批名单,面向借款人催缴未归还的垫付款,王女士也在其中。

今年6月,保险公司一纸诉状将王女士告上了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法院长轩岭人民法庭,要求王女士归还欠款,案件进入诉前调解阶段,长轩岭人民法庭在调解阶段联系当事人时得知王女士已在多年前因病去世,法庭干警向王女士的家属介绍了案件情况,并且询问了王女士尚在的亲属情况,详细解释了虽然王女士不在了,但是保险公司起诉的款项是王女士生前的合法债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目前王女士子女及配偶尚在,遗产继承人应在遗产继承范围内承担还款责任,因为案件尚在诉前调解阶段,如果家属能够配合代为偿还应付款项,也避免了后期作为被告应诉,增加诉累。

接听电话的是王女士的女婿李先生,他主动表示现在清楚了具体案件情况及法律规定,这个债务家属愿意承担。随后长轩岭人民法庭联系保险公司,告知了其王女士去世的情况,也转达了家属目前有代为还款的意愿,因为情况特殊,法庭也建议保险公司是否可以放弃关于逾期利息的主张,家属将欠付款本金代为偿还,避免矛盾扩大。保险公司接受了法庭给出的调解方案,李先生也很快根据法庭提示的付款账户支付了1000元,事情圆满解决。

本案中,保险公司为王女士垫付医疗费后,有权要求王女士返还。王女士去世后,其所负债务并不当然消灭,此时需要结合其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及其所负债务的继承情况具体分析。继承人可以选择是否接受继承,如果继承则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的生前债务,并非负担无限清偿责任,若放弃继承权则不继承债务。当然,本案中女婿自愿偿还的,属于权利自治范畴,法律对此不进行干预。同时,根据法律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表示,必要时可以办理公证。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