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黄陂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合议庭首次开庭审理案件

来源: 黄陂法院 时间: 2019-07-17 08:52 点击量: 671

710日上午,黄陂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合议庭圆满完成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地刑事案件及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庭审工作,这是该院正式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合议庭以来,审理的首起涉生态环境保护案件,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应邀旁听庭审。

检察机关指控称:201710月至20186月期间,被告人谌某在未取得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法律规定的其他部门批准并核发林地手续、林地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雇请他人在属于国家级生态公益林的蔡店街赵店村林场、朝阳寺湾山场等林地内开挖,用于修路、做挡土墙和准备栽种油茶,致使森林遭受严重破坏。经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司法鉴定中心物证鉴定,被告人谌某占用并严重毁坏农用地(林地)99.45亩,其中生态公益林地(防护林地)面积77.73亩。

为了做好案件审理工作,承办法官仔细查阅案卷资料,认真拟定庭审提纲,精心组织庭审过程。控辩双方紧紧围绕被破环的林地性质、面积等争议焦点举证质证,发表辩护意见。合议庭成员认真贯彻以庭审为中心的审判理念,就案件事实关键部分对公诉人和被告人进行询问,庭审节奏紧凑高效,秩序良好。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并表示愿意修复被毁坏的林地,使其恢复生态功能。为了加强庭审的法制宣传效果,人民陪审员还对被告人进行了法庭教育,向其释明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意义和破坏生态环境应当受到的法律惩罚。

近年来,黄陂法院不断加大环境司法保护力度,妥善审理涉环境资源保护案件,积极探索实施生态恢复司法理念,认真落实生态损害赔偿和补偿机制,运用司法手段有力守护全区的“绿水青山”。为进一步提高环境资源案件专业化审判水平,该院今年531日正式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合议庭,由刑庭、行政庭和民一庭3名审判经验丰富的副庭长组成,实行环境资源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三合一”审理制度。

11.jpg

22.jpg

33.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