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的某天下午,孙东林调解工作室传来了阵阵笑声,一起离婚四年的案件,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帮助下,终于达成调解协议、定纷止争、化解了矛盾。
原告王某(化名)是某乡镇卫生院的一名护士,被告李某(化名)是一名从事公共运输的公交司机,二人经人介绍相识后建立恋爱关系, 2003年登记结婚后生育一子。夫妻共同生活期间,由于工作时间的不同步,生活习惯,特别是个性差异过大等问题,原告多次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考虑到被告明确表示不愿意离婚,也提出了和好意见,并承诺进一步加紧磨合,且其子也强烈反对父母离婚,法院遂给了一段时间的感情修复期,没有判离。此后,原告依然在外租住,二人分居仍没有有效沟通。2019年9月17日,王某又起诉至法院,开庭时,带着亲友,情绪激动,要求法院立即判离。案件虽然是两个人的婚姻问题,但是考虑到被告是从事公共交通运输工作,社会风险性高,且双方亲戚参与进来,人数众多,就决定马上启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首先对双方当事人的心理和情绪问题进行背靠背引导和疏导,平复心态,做好维稳工作,又马不停蹄多次走访到被告单位,并邀请单位负责人一起参与到化解、疏导工作中。在疏导中对被告更多的关心,让其休息二天平复心情,被告虽仍不想放弃家庭,但是心态已经积极很多。案件承办法官抓住契机和矛盾焦点,组织双方再做调解工作,11月11日下午,两家亲属又来到法院,承办法官针对被告家庭的情况,对其四个姐姐耐心劝说分析,并再次从其家庭特征、对孩子心理影响找准切入口,终于让被告释怀。在财产问题和抚养费问题上,女方又开始纠结反复,亲属也开始附和哄闹,承办法官经过半个多小时的说服、劝解、释理,终使其释怀。调解协议签订后,原、被告及二个家庭都长长吁了口气,如释重负,轻松并高兴的表达了对黄陂区法院的感谢。
离婚案件的背后,是两家人的爱恨情仇,妥善处理每一起家事案件,要结合当地的文化传承,发动各方力量参与化解,是我们应有的工作态度。家事纠纷中,当事人往往处于种种考虑不愿意直接说明产生纠纷的根本原因,需要我们更多的耐心地倾听当事人陈述的家长理短,才能抓住问题的关键,这往往也是当事人与法官、调解人员产生共鸣的基础。我们为家事纠纷当事人多方走访,留出充足时间,也许是二个小时,也许是三、四次的走访,收起急躁的情绪,与当事人搭建“和谐”“和平”的对话平台;我们充分尊重当事人,不因当事人不成熟的行为、想法或者负面情绪而急躁,不轻易否认,而是循循善诱,在工作中既做到和谐之和,又做到包容之和。
婚姻家庭关系不是一般的财产法律关系,也非一般意义上的身份关系,案件私密、繁琐、举证复杂,矛盾大,人身依附性强,且是一种集情感、道德、伦理精神及法律效力于一体的社会关系。我们在处理的过程中,只要着重注重修复破裂的情感,倾入更多的人文情怀,发挥多元化纠纷解决化解矛盾机制,注重借力,就能切实妥善化解家事矛盾,达到最好的社会效果。
近年来,黄陂区离婚率居高不下,人员构成复杂,家事纠纷化解难度增大,引发的社会问题更是备受社会关注。黄陂法院根据依托黄陂特有地域文化精神,以木兰精神、二程文化、信义兄弟、中国好兄弟、和文化为依托,打造具有地域特色的家事审判模式,积极推进家事审判改革,通过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积极稳妥推进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使大量失和的家庭关系得以修复,家庭成员间的情感和信任得以重建,家庭矛盾得以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