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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陂法院推行“大立案”着力提高审判效率

时间: 2016-03-01 11:03 点击量: 678

1月1日开始,黄陂法院推行“大立案”工作模式,全院11个人民法庭不再办理立案手续,所有案件统一由立案庭负责立案,并综合考虑便利当事人诉讼和均衡法官办案数量等因素对案件进行统一调配,着力整合审判资源,提高全院审判工作效率。

多年以来,黄陂法院由立案庭和人民法庭分别负责院机关和法庭案件立案手续,虽然一定程度上便利了基层群众诉讼,但是其中一些问题也日显突出。一是法官人均办案数不均衡。2015年,全院案件数量多的业务庭人均办案169.7件,较少的人民法庭人均办案101.3件,部分机关业务庭人均办案仅10.7件;忙闲不均的问题比较突出。二是案件信息录入不及时。部分法庭案件数量过多,为避免结案压力,存在将一些案件未及时录入系统的情况,导致审判绩效系统与实际运行情况不一致。三是无法适应司法体制改革新形势。根据全省司法体制改革方案,区法院只有63名员额法官,但案件数量仍在大幅增长,案多人少矛盾日益加剧,亟需对审判资源进行有效整合。

为此,区法院决定推行“大立案”工作,自今年1月1日开始,全院案件立案手续由立案庭统一办理,并由立案庭负责分配。同时,为便于基层群众诉讼,应由各人民法庭管辖的案件,当事人既可以到院机关立案大厅立案,也可以向法庭递交诉讼材料,由法庭转交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大立案”一周以来,全院立案秩序良好,工作稳步有序推进。下一步,区法院将补强立案窗口队伍力量,成立民商事案件速裁组,对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的民商事案件实行繁简分流,按速裁程序审理,切实提高办案效率,追求更加有效率的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