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关将近,一桩已结案件的履行和解封情况,仍牵挂在黄陂法院民一庭法官张宵的心头。这天上午庭审结束后,法官张宵拨通了双方当事人的电话,进行案后回访。“案款早就到账啦,这下可以过个顺心年!”“账户已经解封,执前扣划真是好,这桩难题终于迎刃而解了!”当事人的声音洪亮,言语间满是喜悦,对法官张宵连声感谢。
“圆满解决就好!为群众实质化解纠纷,就是我们应该做的。”张宵笑着回答道。审结执毕,思绪万千,这桩案件的跌宕起伏仍历历在目。
“钱付了再解封!”“不解封就没钱给!”案件调解结案后,双方争执再起。
事情还要从头说起,因某生态农业公司及丁某欠付苗木款,供应商某苗木种植专业合作社将其诉至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法院。审理中,原告某苗木种植专业合作社申请对被告某生态农业公司、丁某进行财产保全,黄陂法院依法审查后作出保全裁定,足额冻结了某生态农业公司名下银行存款。经审理,黄陂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被告某生态农业公司、丁某向原告某苗木种植专业合作社支付货款及违约金共计103万余元。某生态农业公司、丁某不服,诉至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期间,双方达成调解,协商同意某生态农业公司、丁某在该调解书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某苗木种植专业合作社支付货款、违约金、一审诉讼费及保全费共计98万余元,逾期未足额支付的,某苗木种植专业合作社有权按一审判决内容申请强制执行。
双方虽达成调解,但如何履行却卡了壳。原告要求被告限期内履行,但被告苦于资金被冻结,已无余钱支付,提议原告先将其账户解封。但原告担心账户解封后财产转移,拒绝这一提议,要求付款后才能解封。
一来二去,谈判陷入僵局,可时间不等人,履行期一日日逼近,若未能按期履行,被告则会面临违约而被执行更多的财产,这样一来,调解的成果将付诸东流。双方均联系法官张宵,希望能帮忙协调解决难题。张宵对案件一直保持着关注。
经多方检索研判,“执前扣划”机制跃入眼帘。执前扣划,即在保全阶段,经双方同意,直接将保全账户中的款项扣划至法院账户,既不解除保全,又能确保款项到位。就是这一机制,或许就能化解难题!时间紧迫,张宵当即与双方进行沟通,详细介绍了执前扣划机制,双方当事人均同意并出具申请书,黄陂法院据此制作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文书,民一庭工作人员带着文书出发。
到了保全账户的开户银行后,法院工作人员与银行工作人员说明来意,银行工作人员起初疑惑,“怎么是民事裁定书,以前来函的都是执行裁定书呀?”经解释相关法律规定,适用执前扣划这一新机制,一样可以办理!听此一言,银行工作人员汇报请示后,同意按照流程办理扣划。当日,扣划款项就到了法院账户,张宵迅速通知原告前来办理领款手续。隔天,案款到账后,某苗木种植专业合作社主动提交了解封申请,对某生态农业公司、丁某的保全措施也随即解除。
放下了电话,张宵抬头看了看窗外,冬日的暖阳洒在身上,格外温暖。
下一步,黄陂法院将继续深化落实调立审执协同机制,不断探索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以科学高效的体制机制便民利民,以如我在诉、如我在执的司法理念履职尽责,努力让人民群众持续感受到法律的力量和温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