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黄陂”是黄陂区弥足珍贵的“金字招牌”。黄陂法院认真贯彻“绿色发展”理念,采取“快审、联动、规范”模式,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生态黄陂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主动发挥职能优势,妥善审结环境资源案件。积极回应人民群众“保护绿水青山”的呼声,专设了环境保护合议庭,做好环境资源案件审理工作,支持全区环境保护建设。2015年,审结滥伐林木等犯罪3案7人,严惩破坏环境资源的犯罪行为;审理农村土地、渔业、林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纠纷23件,规范自然资源有序流转,守住生态红线;审结环保行政诉讼案件1件,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众的环境健康安全。
二是充分发挥联动优势,形成环保执法合力。积极争取环保部门的支持和配合,在环境污染侵权纠纷案件审理过程中,主动征求环保部门意见,处理好同一案件引发的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关系,避免加重诉累。开通环保非诉案件“快速通道”,实现第一时间审查,快速裁定。加大环保资源案件执行力度,做好执行过程中与环保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确保被执行人应承担的行政、民事责任落实到位。2015年,审查、执行自然资源处罚类行政非诉案件32件。
三是积极发挥专业优势,促进规范环保执法程序。注重通过行政审判监督环保部门依法行政,针对在案件审执过程中发现的行政执法瑕疵,黄陂法院积极与区环保部门联系沟通,结合具体案件及时提出意见建议,促进环保部门完善规章制度,提升执法水平。应环保部门邀请,开展行政诉讼业务专题讲座,强化环保执法的证据收集意识和证据收集原则,明确证据收集思路,取得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