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人民法院报》第4版以《景区内解纠纷 巡回审促管理 武汉黄陂法院旅游巡回法庭服务到家》为题报道了我院长轩岭人民法庭开展旅游巡回审判工作的有关情况。
附:《人民法院报》宣传稿件
景区内解纠纷 巡回审促管理
武汉黄陂旅游巡回法庭服务到家
本报讯8 月2 日上午,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法院旅游巡回法庭在木兰天池旅游景区现场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旅游侵权责任纠纷案件。木兰天池、木兰山、云雾山、锦里沟、清凉寨五家景区负责人到场旁听了庭审。
2015 年8 月12 日,原告黄某跟团在黄陂区木兰景区游玩,在景区一自费项目中不慎脚部受伤入院治疗,后经司法鉴定为伤残等级十级,并因此误工一个月。今年6 月,黄某向黄陂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景区赔偿损失。旅游巡回法庭在景区现场审理了该起案件,当事人双方在法官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并在调解书上签字,当庭结案。
庭审结束后,参加旁听的景区负责人纷纷表示,旅游巡回法庭将庭审搬到景区,不仅能及时、有效化解景区旅游纠纷,同时也督促景区管理者查漏补缺,完善配套安全设施,起到了良好的法制宣传效果。
今年6 月20 日,黄陂区法院结合全区旅游业发展实际,联合区旅游局制定了《关于在全区旅游景点设立巡回审判点的方案》,根据全区旅游景点所属行政区域及各法庭管辖范围,6 个巡回审判点对15 个旅游景区进行了合理化布局。对景区内的旅游纠纷案件,各旅游巡回法庭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受理口头起诉,做到快立、快审、快结、快执,并根据客流量分布和旅游淡旺季等情况,定期、定点、定员开展巡回审判。通过强化旅游巡回审判,从源头上化解旅游纠纷,促进全区旅游业更好更快发展。
(王田甜 何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