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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陂法院健全优化审委会工作机制提高工作质效

来源: 黄陂法院 时间: 2019-02-26 12:38 点击量: 1194

近年来,黄陂法院大力推进审委会工作机制改革,不断规范审委会工作流程,提高工作质效,充分发挥审委会总结审判经验、加强审判管理、监督指导审判工作的重要职能,取得较好效果,具体做法是:

一是优化审委会成员结构。该院直面审委会委员年龄老化、知识更新较慢问题,创新理念思维,改变过去只能由院庭长参加审委会的习惯做法,经报请区人大常委会同意后,在全院公开遴选三名审委会委员。通过自愿报名、严格考核、人大考察任命等程序后,三名理论知识扎实、业务素质过硬的青年法官加入审委会,有效发挥了青年法官才干,审委会委员年龄结构和知识结构进一步优化。

二是科学定位审委会职能。该院将审委会讨论事项范围逐步从具体案件向总结审判工作经验、统一裁判尺度和标准过渡,注重发挥审委会对疑难复杂案件的把关和法律适用问题的指导作用,为法官正确适用法律、统一裁判尺度提供参考借鉴。制定《黄陂区人民法院提交案件或议题材料工作规范》,规定审委会仅对重大疑难案件进行讨论,讨论主要针对法律适用问题,案件事实由承办人把关负责。该院结合案件特点,对审委会确立的裁判规则及理念进行梳理提炼,印发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民间借贷纠纷等多发型案件参考意见,为全院同类型案件审理提供参考,防止同案不同判。

三是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讨论重大案件。该院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审委会在讨论有重大影响的疑难复杂案件时,主动邀请同级检察机关检察长列席,认真听取检察机关意见,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通过个案讨论、重大问题研究等方式形成工作共识,共同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和司法公正。在审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黄陂区第一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时,邀请区检察院检察长和公诉部门负责同志列席审委会,为案件的顺利审结和公开宣判提供了指导支持。

四是推进审委会信息公开。该院积极探索建立公开透明高效的审委会工作机制,要求除法律规定的情形外,在裁判文书中公开审委会的决定及理由,提高审委会工作透明度,让审委会讨论事项经得起法律和人民群众的检验。认真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强审委会委员履职保障,明确合议庭成员与审委会委员的责任承担,促进审委会委员依法履职、公开履职。

五是通过数字化审委会系统提高工作效率。该院注重加强数字化审委会系统建设,充分借助信息化手段提高审委会工作效率。该院规定,所有提交审委会讨论案件需提交流程到数字化审委会系统,利用数字化审委会系统的先进功能,采取文字、图片、投影仪和庭审视频播放等模式全方位展示案件审理情况及相关信息,便于审委会委员更加全面掌握案件情况,作出科学合理判断,提高了审委会工作效率。